2024年度东至县部分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员工的公告
依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赞同,决定拓展2024年部分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职员作。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选调原则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2、选调职位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副科级以下公务员(不含副科级)31名,具体选调职位见《2024年度东至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3、选调条件(一)报名职员范围1.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妇联、县文化和旅游局等7家县直机关面向全县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副科级以下公务员(不含副科级)。2.县财政局面向2024年机构改革中财政系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副科级以下公务员(不含副科级)。
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县市场监管系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副科级以下公务员(不含副科级)。(二)报考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具备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新录用职员试用期内考核等次)。
4.乡镇公务员应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选调生应符合基层训练的规定需要(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十月31日)。
5.报名职员应当拥有选调需要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其中:考试报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妇联、县文化和旅游局职位职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十月1日(含)将来出生职员(其他年龄计算依此类推);考试报名县纪委监委职位职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近3年年度考核至少1个年度为出色等次或近3年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考试报名县财政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位职员年龄45周岁及以下,近3年年度考核至少1个年度为出色等次或近3年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与本系统上级部门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拥有选调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三)不能报名状况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共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有关专门机关审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遭到诫勉、组织处置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能考试报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与近姻亲关系的职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4、选调方法和程序本次选调工作,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察、考试、考察、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一)发布公告选调公告于2024年十月25日起通过东至县政府网、东至先锋网等媒体上发布。(二)报名与资格审察1.报名日期:2024年十月29日至2024年十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址:中共东至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东至县政务中心大楼1007室,电话:0566-7011131)。
3.报名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考试报名职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赞同考试报名证明。(4)最近3张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说明。(6)近3年年度考核出色等次证明或有关表彰材料。(7)《2024年东至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职员报名条件审察表》(附件2)(可登陆东至县政府网和东至先锋网下载)。
4.资格审察:报名结束后,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编办、各选调机关一同对报名职员进行资格审察。资格审察合格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比率原则上高于2:1,未达到规定比率的,考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对资格审察合格职员,由县委组织部公告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或不按时参加考试的按自动舍弃处置。考试报名职员要承诺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真实有效。如事后发现考试报名职员提供不真实材料或不拥有其参与选调职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三)考试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四)考察依据考试报名同一职位职员面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
1的比率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情另行公布)。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状况按此规定实行。考察工作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各选调机关组织推行。选调机关依据选调职位需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方位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考察中还应该注意知道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并对考察对象考试报名资格条件、有关信息和材料、有无考试报名职位回避等状况进行核实。考察工作结束后,依据考察状况提出拟选调人选。因考察不合格或拟选调人选自愿舍弃选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考试报名本职位职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低于两次;拟聘用职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其中:拟选调人选自愿舍弃选调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舍弃的,将记入其本人诚信记录。(五)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选调机关依据考察状况和职位需要,根据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根据管理权限报经县委组织部赞同后,并分别在东至县政府网、东至先锋网、选调机关和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问题或者发现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紧急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政策咨询电话:0566-7011131监督举报电话:0566-7026510附件:
1.2024年度东至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2.2024年东至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职员报名条件审察表中共东至县委组织部中共东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十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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