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镇雄县人民法院关于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的公告
依据工作需要,镇雄县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聘一批聘用制书记员5名、辅警5名,择优录取,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招聘原则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规范,贯彻公开、公正、角逐、择优的原则。2、招聘条件面试职员需要拥有下列基本条件1. 具备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好的劣迹;2. 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3. 具备镇雄籍户口或常住地为镇雄范围的其他地域职员;4. 书记员职位需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会职位需要的业务技能,需要计算机操作熟练;辅警职位需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体育专长职员,优先录用。5.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风险国家安全活动的;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同意调查的;有犯罪记录或紧急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吸毒、嫖娼、赌博等遭到处罚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留教育等处罚的;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有较为紧急个人不好的信用记录的;6. 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书记职员作的情形。3、招聘程序报名及资格审察1. 报名日期:2024年7月1日7月5日;2. 报名地址:云南昭通镇雄县人民法院六楼政治部609办公室;3. 报名方法:本人持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户口簿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彩色免冠1寸近照2张进行现场报名。
4. 咨询电话:0870--3131376;5. 资格审察:由镇雄县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公室对考试报名职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察,符合面试条件者,准予参与后续程序,对不符合报名要求、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不予报名。经审察符合报考条件的职员予以报名并填写《镇雄县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4、考试内容和办法采取笔试、职位技能测试和面试组成,综合成绩依据3:4:3比率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职位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笔试、职位技能测试、面试1. 笔试、职位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
2. 笔试采取闭卷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法律入门知识。
3. 书记员职位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法进行,考察文字录入,分为看打和听打两部分,满分以100分计。
4. 辅警职位技能测试以体能测试方法进行,体能测试内容:男子1000米长跑及4*10米往返跑,女子800米长跑及4*10米往返跑。
5.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试报名职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实行,体检成本自理,体检时间、地址另行公告。体检时,体检大夫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状况的考试报名职员,按有关规定处置。考察重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状况进行全方位考察。公示和聘用由镇雄县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公室根据规定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拟聘用职员;经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并培训上岗,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用工合同,聘用年限高于1年。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待遇和保障聘用职员待遇和保障参照现有本院聘用职员实行。其他事宜1. 笔试、职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由镇雄县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推行。职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在公众号上公告或电话公告。公众号:镇雄县人民法院。
2. 考试报名职员应准时关注招录公告,维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致使有关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本人承担。
3. 考试报名职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不真实,由此带来其他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承担。
4. 所有招聘程序将在有关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举报监督电话:0870-3130988。本公告由镇雄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讲解。镇雄县人民法院二零二四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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